深圳港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合规建设和新公司法
8月1日,深圳港集团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合规建设、新公司法有关内容,对集团合规管理建设进行部署,加快推进新公司法在集团内部落实落地。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总部各部室、各二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会。
此次培训邀请专业律师讲解了进一步完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的要点,并解读了优化现代公司治理新结构的路径方法,多角度多方面增强集团合规风险意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集团本部中层管理人员、二级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体签署了《合规承诺书》。
胡朝阳董事长就进一步做好集团合规管理及新公司法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她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集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全面推动依法治企、合规发展,基本形成了1+1+N合规管理制度体系。下一步,集团要持续深化合规管理,着力将合规管理效能转化为治理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不断增强集团抗风险能力。
胡朝阳强调,一是要提高站位,宣贯落实新公司法相关要求。要将学习贯彻新公司法与集团重要工作、关键领域相结合,在抓好学习上下功夫,在抓好贯彻落实上出实招,在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方面求实效,持续加强内部监督、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成效;二是要完善机制,推动合规管理体系纵深发展。要全面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合规管理向港航、海洋、物流、能源、产城开发、产业金融六大产业延伸,建成横向要素齐全、纵向衔接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三是要狠抓落实,推动合规建设落实落地。要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目标,推动风险、内控、法务、合规体系有效融合,加强合规队伍培养,积极培育合规文化,着力建设治理完善、依法依规、管理规范、诚实守信的“法治示范国企”,为深圳加快建设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