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一期工程项目设立合资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就东港区一期工程项目设立合资公司专项法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 招标人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二、 招标项目名称
东港区一期工程项目设立合资公司专项法律服务
三、 招标内容
完成合资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设立方案筹划、参与商务谈判、准备项目公司设立的相关法律文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提供法律咨询、办理股权登记等设立过程中必要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事务:提供合资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所涉法律事务。
2、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提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过程中所需法律服务支持,起草并准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所需必要法律文件。
3. 合资公司设立方案筹划:在合资公司设立过程中筹划交易方案。
4. 起草并审核法律文件:《合资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公司章程》等各阶段所需法律文件的审核、起草、修改与审阅,并且参与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支持。
5. 全过程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核、建议、咨询、出具相关意见书等法律顾问服务。
6.对中、东港区链接桥的建设、鱼码头搬迁或补偿、深圳海关盐田缉私犬基地、深圳海缉处盐田基地码头、东港区配套工程建设及租赁、码头用地出让途径及方式、码头岸线及海域使用等涉及到合资公司设立的事宜提供法律支持。
7. 其他必要法律服务。
四、 项目地点
深圳市盐田区
五、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包括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达到三年以上(成立时限统计时间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职业操守,核心服务团队成员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没有接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投标人服务于本项目的律师团队不少于五人,其中主办律师不少于3人;指定1名负责人,负责人执业时间不得少于5年;
4.在深圳有固定办公场所;
5.近三年的年度营业额均在一亿元以上;
七、 投标报价限价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183万(不含本数,含税包干)。
八、 服务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完成招标内容及合资公司设立的整个阶段。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接受集团公司产权法律部及东港区公司的管理。
九、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报名资料: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证明文件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报名时间:2020年6月 18日上午10:00至 6月22日下午17:00。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8日17:00。
十、 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春林,联系电话:25291257。
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海港大厦22楼。
十一、 其他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不收取费用。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