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度重大事项
7.1 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章程变动情况:为进一步完善盐田港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和授权体系,规范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运作,全面提升盐田港集团的决策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2011年初,公司启动了章程修订工作,主要对投资决策、产权变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以及财务核销、完善公司授权体系和对公司出资企业的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6月24日,公司新章程的修订正式获得市国资委批复,并开始实施。11月,为配合做好公司国有股权整体划入特区建发的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再次对章程中涉及出资人等相关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7.2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变动如下:
2011年2月,根据深盐港司[2011]35号,乔宏伟不再兼任商务区项目部总经理职务;
2011年2月,根据深盐港司函[2011]11号,童亚明先生不再担任深圳盐田港普洛斯物流园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2011年2月,根据深盐港司函[2011]12号,童亚明先生不再担任深圳嘉里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2011年2月,根据深盐港司函[2011]13号,童亚明先生不再担任深圳盐田拖轮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2011年3月,根据深盐港党字[2011]11号,徐云国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徐晓阳不再担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2011年4月,根据深盐港司函[2011]33号,推荐童亚明先生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明鸣先生不再担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推荐徐云国先生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晓阳先生不再担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2011年4月,根据深盐港司函[2011]38号,委派徐晓阳同志任深圳市盐田东港区码头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李冰同志不再担任深圳市盐田东港区码头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2011年4月,根据深盐港司函[2011]40号,委派李群同志任深圳市盐田港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2011年5月,根据深盐港司[2011]88号,徐云国同志不再担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11年5月,根据深盐港司函[2011]55号,推荐徐云国任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徐晓阳不再担任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2011年6月,根据深盐港司函[2011]83号,委派陈彪、吴月祥任深圳盐田拖轮有限公司董事;彭洪波、李文蔚不再担任深圳盐田拖轮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2011年6月,根据深盐港司函[2011]84号,委派刘超洋、杨业强任深圳盐田港普洛斯物流园有限公司董事;乔宏伟、黄黎忠不再担任深圳盐田港普洛斯物流园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2011年6月,根据深盐港司函[2011]87号,委派叶忠孝、李琦、陈彪任深圳平盐铁路有限公司董事、其中叶忠孝任副董事长;徐云国不再担任深圳平盐铁路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李明,李文蔚不再担任深圳平盐铁路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2011年6月,根据深盐港司函[2011]88号,推荐陈彪任中国深圳外轮代理有限公司董事;徐云国不再担任中国深圳外轮代理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2011年6月,根据深盐港司函[2011]91号,推荐李琦任盐田港国际资讯有限公司监事;张永进不再担任盐田港国际资讯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7.3 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等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等事项。
7.4 企业重大投资行为
2011年,盐田港集团围绕 “二次创业”的整体战略展开了“大干300天”行动,以海纳百川、志存高远的精神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行动纲要的各项主要任务。在加快发展速度的同时,盐田港集团采取“稳者为王”的策略,稳定收益与稳重投资并重,稳中求进,稳中求快,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和实质性的突破,为公司二次创业和落实“十二五”规划奠定了良好基础。报告期内,完成投资额316,5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投资额56,000万元,股权投资项目完成投资额259,000万元,政府要求进行的治理性建设项目完成投资额1,579万元。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主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情况:现代物流中心项目完成投资额40,516万元;东港区一期工程完成投资额6,324万元;大铲湾港区海关集中查验场及其它口岸配套设施完成投资额6,083万元;南方明珠公寓完成投资额5,217万元;盐田港商务配套服务区(现翡翠岛项目)完成投资额4,569万元;大铲湾空箱堆场完成投资额2,800万元。
主要股权投资项目完成情况:股份公司增持盐田国际一二期2%股权18,834万元;股份公司增资惠州深能控股有限公司23,429万元;物流公司收购能源物流100%股权21,687万元;大铲湾公司和盐田港拖轮公司分别向大铲湾拖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2,750万元和1,250万元;集团收购梧桐山隧道公司100%股权55,000万元;股份公司增资曹妃甸项目135,503万元。
7.5 企业重大融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银行信用借款14000万元和银行质押借款300万元。
7.6 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损失。
7.7 企业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
7.8 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事项如下:
2011年8月25日,经深圳市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该公司为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负责为全市重大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根据相关方案,盐田港集团等四家市属国企100%的国有股权整体划入特区建发,特区建发作为出资人,负责盐田港集团的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工作,盐田港集团董事会对特区建发负责。